豆瓣违规使用奥运标志被罚3万,商标被认定侵权的依据是什么?
作者:admin 日期:2021-11-15 点击数:2164
11月15日,据构卓企服了解,近日,豆瓣关联公司北京豆网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《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》(2018)第四条第二款被罚3万,处罚事由为当事人在其企业微博号上违规使用“东京奥运会”“奥运会”“五环图案”等用语和标志进行宣传,处罚单位为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。
由上可知,豆瓣因违规使用奥运标志被罚3万,那么,如果在日常生活中,如何才能知道自己注册的商标有没有侵权呢?商标被认定侵权的依据是什么呢?下面请看构卓小编详细介绍。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商标被认定侵权的依据:
我国《商标法》第五十七条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:
①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,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;
②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,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,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,容易导致混淆的;
③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;
④伪造、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、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;
⑤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,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;
⑥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,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;
⑦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。
构卓企服温馨提示:以上就是关于“豆瓣违规使用奥运标志被罚3万,商标被认定侵权的依据是什么?”的相关介绍,如果您对商标注册申请还存在疑问,欢迎点击构卓企服的顾问进行咨询,他们会给您详细的解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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